优惠政策
园区内企业享受国家、省、市对外商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对符合开发区投资导向的项目,开发区给予相关优惠等条件和财政支持。
产业园入驻企业,自产生地方经济贡献之日起5年内,前三年其上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高管个人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园区给予100%等额扶持奖励,后两年给予50%等额扶持奖励,五年之后全额正常缴纳
厂房租赁:租赁价格为80元/平/年。为入驻企业提供厂房租赁服务,根据入驻项目的具体情况可提供1-3年的免租期,企业需出具3个月的租金作为保证金,并交纳1年的房租(租金可累计作为购房款用),免租金期限的企业需缴纳免租后1年的租金及相关费用;
山东东营利津区
12090平方米
山东东营利津区
36200
山东东营利津区
3620平方米
山东东营利津区
3620平方米
山东东营利津区
7520平方米
山东东营利津区
11530平方米
山东东营利津区
12090平方米
山东东营利津区
10000平方米
山东东营利津区
2500平方米
山东东营利津区
2000平方米
山东东营东营区
1800平方米
山东东营东营区
400平方米
山东东营垦利区
700平方米
山东东营东营区
2000平方米
山东东营东营区
6000平方米
山东东营东营区
260平方米
山东东营东营区
1400平方米
山东东营东营区
6000平方米
山东东营东营区
2500平方米
山东东营东营区
67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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